一、招标条件
基本账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3、招标范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 受托管理武汉临空港产业发展基金 ,本项目招标确定武汉临空港产业发展基金 的基本账户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各银行总行(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或武汉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3、每家同名银行只能由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以营业执照为准),即同一单位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如果出现同属一家单位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单位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需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03日17时00分。 2、 (1)现场领取:投标人须在获取时间内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 标书发售窗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整 2、 2、公告发布媒体: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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