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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户用一期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 3年运维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8     浏览:5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户用一期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 3年运维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户用一期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 3年运维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2.2 项目规模:总规划容量50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EPC计划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6个月;运维工期: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并正式移交生产之日起(以甲方提供运维进场通知书为合同起算日)3年(合同运维期限为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1901

六安市裕安区户用一期5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包 3年运维项目

除监理、生产准备、工程建设管理、专项验收、质量监督由发包人负责以外,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开发协调(包含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等)、所有手续办理(并网申请表、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购售电合同签订、电费结算流程办理(国网云(光E宝)/二类卡模式)、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的签订办理等;项目建设期农户屋顶租金代付工作(项目建设期的农户屋顶租金由发包人支出,委托承包人代付,该费用不包含在EPC总承包总金额中)。②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接入方案设计、屋顶载荷文件、竣工图设计等)。③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含荷载鉴定、防水、加固等)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消缺、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移交生产、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④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⑤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组件、逆变器以暂列金额形式计入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时以华电集团公司设备框架采购价格(含按框架采购价格调整机制调整的金额)计入总价合同,组件、逆变器由招标方组织适配采购,投标方、适配后的供应商和招标人进行谈判,签三方合同,具体支付方式在三方合同中约定。⑥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⑦运维项目包括所辖范围内电站所有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行维护、设备巡检维修、购买备品备件、工具耗材、非由农户承担费用的房屋翻新/扩建或原址拆建导致的电站资产拆除及安装事宜等事项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维修、通信服务采购、防雷检测、组件清洗、运维所需车船及对应保险采购、关口表检测、屋顶漏水、塌陷、漏电以及其他由此引发的屋顶修缮、在项目可研范围内政府/电网/安检要求的各类新增设备/系统/技术改造/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遗留缺陷及安全隐患的处置、沟通协调、逆变器下网电费缴纳、逆变器原厂采集器更换等工作;其中常规运维工作包括现场资产看护、安全管理、电站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电站数据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件清洗电站整改电站重建、物资供应及管理、应急处置及事故抢修、定期检修、物料供应、外部关系协调,协助电费结算、补贴申报等工作。特殊运维服务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户用光伏电站异地拆建以及其他不属于常规运维范围内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安市裕安区户用一期5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包 3年运维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总容量不低于50MWp户用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总容量不低于10MWp户用光伏运维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7 18:00到2023-10-25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8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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