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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3-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业主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

  业主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盘锦市 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中心建设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1、项目

  2、项目编号:LNWC2023172

  3、项目概述:

  3.1盘锦市 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中心建设项目,预估金额:371,308.00元(含税);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招标内容:

  名称

  预估数量

  单位

  HDPE高密度聚乙烯托盘

  16

  个

  仓储重型货架

  4

  组

  托盘手推车(简易叉车)

  2

  台

  速冻冰柜

  2

  台

  九格分拣笼

  2

  组

  电动叉车

  1

  台

  全自动袖口机

  1

  套

  冷库

  1

  个

  伸缩机

  2

  台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1,308.00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5.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辅材除外。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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