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公司大黎风电三期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大黎风电三期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藤县大黎风电项目工程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大黎镇,本项目拟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藤县大黎一期至三期风电场初拟开发容量分别为200MW、200MW、150MW。 藤县大黎三期150MW风电场工程位于藤县大黎镇的山脊上,场址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10°35′24.34″,N23°50′39.82″,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 300~600m 之间。场址距梧州市的直线距离约为79.3km,距藤县约60km。 藤县大黎三期150MW风电场工程本阶段经过进一步优化,初拟安装27台单机容量为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115m,总装机容量为150MW,本期工程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大黎三期升压站~大黎三期升压站220kV架空联络线路。(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50MW,按照风电装机容量的20%,2h配置储能,本工程配套储能建设容量为30MW/60MWh,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由12套2.5MW/5MWh储能单元构成,共12台储能升压一体机和12台预制舱式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本工程储能系统为单独场地,紧邻大黎三期风电场升压站东南侧,拟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工程二期升压站35kV母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藤县大黎三期风电场工程(150MW)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征林征地协调及协调费用的支付;乙供设备及物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甲供设备的卸货及保管、安装调试、试验;风机设备及附件接收、堆场装卸车、堆场至机位倒运、卸车、安装、试验、调试;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的接收、堆场装卸车、堆场至机位倒运、卸车、安装、试验、调试;风电场进场路改造、维护、场内土建工程施工;风电场全部建安、集电线路建安、升压站土建及附属设施建安工程(含进站道路及边坡)、储能区域土建及附属设施建安工程(含进储能区道路及边坡)、大黎三期升压站至大黎二期升压站220kV架空联络线路建安、大黎二期升压站内扩建GIS间隔、除三期升压站预制舱设备和储能设备之外的所有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上述项目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540天,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5年05月20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梧州藤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风机基础和风机吊装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