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东二号矿露天煤矿原煤分选工程,项目业主为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胜利东二号矿露天煤矿原煤分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
2.2建设规模:3000万吨/年露天煤矿。
2.3工程期:2024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工程名称:胜利东二号矿露天煤矿原煤分选工程招标。
2.5招标编号:CWEM*
2.6招标范围:
2.6.1承包模式:采用BOO模式,投标方提供可移式分选设备系统,同时承担分选生产组织、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投标方无条件拆除撤离现场。
2.6.2工作内容:原煤分选工程是通过倒运、破碎、筛分、干法分选、皮带运输等方式对原煤进行加工,提高原煤分选后的发热量。本项目原煤供应由承包方自煤场自取,运输距离不超过1公里(如果发包方供应原煤至分选系统,则结算时扣除这部分费用)、经过分选后,成品煤以胶带运输方式运至发包方胶带运输系统(胶带搭接长度约400米,费用包含在分选设备系统中)、短倒至发包方指定地点或以地销形式进行销售(短倒及地销煤装车由承包方负责,如发包方负责处理,则结算时扣除这部分费用),分选后的矸石排弃至发包方指定地点,距离不超过3公里(如果发包方负责处理产生的矸石,则结算时扣除这部分费用),所需分选、装载、运输设备均由承包方提供。
2.6.3分选总量:预估分选总量300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25万吨/月。
2.6.4质量要求:确保原煤选后产品煤综合收到基低位热值提升500kcal/kg以上,并能够实现独立产品供应:入选原煤收到基低位热值1300kcal/kg—1500kcal/kg时,成品煤总回收率≥50%;入选原煤收到基低位热值2000kcal/kg以上时,成品煤总回收率≥75%。
2.6.5分选方式:干法分选系统,配套除尘、消防、进出煤称重、进出煤采样、金属检测仪等系统(干法分选设备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后生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
3.1.1.2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1.2业绩要求:
3.1.2.1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有原煤单项分选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分选业绩或原煤单项分选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设备销售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用户使用证明)。
3.1.2.2项目经理应具有原煤单项分选能力50万吨/年及以上分选业绩或原煤单项分选能力50万吨/年及以上设备销售业绩1项(提供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17时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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