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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抽水蓄能电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黔南抽水蓄能电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

黔南抽水蓄能电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单位)以黔发改能源[2023]307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能源黔南抽水蓄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黔南抽水蓄能电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概况:黔南抽水蓄能电站上库位于贵定县德新镇晓丰村,下库位于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黄丝村小寨冲沟,小寨冲沟为重安江上游河段鱼梁河左支流。鱼梁河发源于麻江县坝芒乡,流经马场坪、城厢镇、凤山、藜山、兴隆、陆坪等乡(镇),与左岸支流汇合后始称重安江。黄龙上库距贵阳市公路里程约116km,距贵定约20km,距福泉约36km;下库工程区距贵阳市公路里程约124km,距贵定约28km,距福泉约21km

2.3 招标范围: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筹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等甲供材料水泥供应,服务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

2.3.1 项目内容

1)采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3万吨,其中散装水泥2.2万吨,袋装水泥0.8万吨,并提供检验报告、技术资料和相关的资料;

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采购计划安排水泥供应并负责组织运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同时提供相关文件,并负责现场交货验收、配合取样、提交技术文件等工作;

2.3.2 需求量清单

通用硅酸盐水泥需求总量为3万吨,详见下表所示,预计供应时段为2023年10月~2024年10月(暂定)。

通用硅酸盐水泥需求量清单(暂定)

序号

型号规格

货地点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22000

1.贵定县德新镇晓丰村新场坝上库区域

2.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黄丝村下库区域

202310~20241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袋装

8000

合计

30000吨

2.3.3 各种水泥需求量为估算用量,实际采购的水泥用量可能与估算用量不一致,投标人均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月度采购计划(具体数量、规格和交货时间)为准,投标人不得因此拒绝供货、延期交货和提出费用补偿要求。

2.4 交货

2.5 交货期: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和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并在人员、设备、服务、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版“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

5)不在贵州能源集团 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

6)在投标过程中需自行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中标后如查询出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生产企业或水泥销售代理商,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水泥生产企业年产能达到100万吨及以上,其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重点工程主体工程应用业绩(本项仅为招标人重点关注项,不做无效标要求);

b、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从生料制备到成品工艺流程的设备和技术;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2)水泥代理销售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一家符合条件要求的水泥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代理销售授权;同一个水泥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销售商参与本次投标。

b、水泥代理销售商实际供应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擅自替换品牌、型号(自行承诺)。

c、一个水泥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或其运输责任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3日00:002023年10月23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 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系统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月02日 09:30 ,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 平台(贵州省)(网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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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c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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