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或深圳 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营销专业系统测试 |
四、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