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素选煤厂生产系统综合除尘治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选煤厂生产系统综合除尘治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伊旗煤电一体化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距伊旗约35km,距东胜区70km,距包茂高速约15公里。目前在运布连电厂2×660MW级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察哈素煤矿年产1000万吨大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及配套的选煤厂。
察哈素选煤厂属矿井型动力煤煤选厂,设计处理原煤能力为年产1000万吨(远期考虑增至1500万吨)已于2013年正常投产运行。根据选煤厂的选煤工艺要求配置了基本齐全的系统选煤设备,原煤选煤生产系统设备主要由输煤转载皮带机、刮板机、破碎机、振动给料机、香蕉振动筛以及原煤储煤仓、产品储煤仓、地销块煤储煤仓、矸石储运仓等构成。在运输转载环节上均严重产生粉尘扬尘和环境污染问题,其粉尘扬尘与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来源于自然气候条件、原煤特质、输煤转载设备性能和原除尘设备工作效率与效果等因素,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选煤厂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职工职业健康环境,为此亟待解决。
2.1.2招标范围:本次粉尘综合治理生产系统需采购的除尘设备共12台除尘器,含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分别使用于201原煤运输皮带机头1台、201原煤运输皮带机尾1台、206原煤分级筛1台、207原煤分级筛1台、212刮板机3台、782皮带拉紧处1台、782皮带机头1台、784皮带3台。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内到货。
2.1.4质量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除尘器设备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