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吉海煤矿选煤厂委托运营(3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沙吉海煤矿选煤厂委托运营(3年)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矿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63km,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该矿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为5.0Mt/a,目前为正常生产矿井。井田位于国道217线东侧,由和什托洛盖镇沿217国道向北约60km在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沿Z851矿区公路向东约40km进入矿井,交通比较便利。
2.1.2招标范围:
沙吉海煤矿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
2.1.3服务期限(服务):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选煤厂运营或煤矿整体托管运营或地面生产系统委托运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