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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县九江风电场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1)项目地址: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锦屏县启蒙镇、河口乡境内。(2)项目规模:拟在风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项目地址:锦屏县九江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锦屏县启蒙镇、河口乡境内。
(2)项目规模:拟在风电场区布置 20 台单机容量为 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100MW。
(3)对外交通:场址中心位置距锦屏县城直线距离约 27.3km,距贵阳市区 直线距离约 231.8km,省道 S311 从场区东、西南侧边缘经过, 有乡村道路直接进去场区,对外交通便利。
(4)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8 个月。计划 2023 年 12 月开工, 2024 年 8 月底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5 年 3 月底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5 年 5 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
2.2.1 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 除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 本项目开 工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风电场(含进 场道路及场内道路)、22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 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检验检测、调试、试运、涉网试验、验收及征地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送出工程的项目核准、系 统接入批复、环评批复、水保批复、土地预审、压覆矿、林地、军事文物、地灾 评价、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健康、消防、节能、社稳、航评、雷电灾害评价、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土地复垦、林木砍伐等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征租地费用、征 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的支付和政府协调及工作经费);
(3)勘察设计: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技 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 管及监造;塔筒、箱变、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扩建、场内 35kV 集电线路采购。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
行使审批权。
(5)工程施工: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及恢复等)、临建工程。
(6)试验及试运行: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项目涉网装置的试验、 调试、协调等工作、涉网试验、项目并网前后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含风机并网后检测)。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 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9)满足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10)生产准备相关工作: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公司最新标准执行;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1)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由发包人选定, 拟由本项目承包人与发包人选定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并履行相应权利与义务。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包含在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 1 个 50MW 风电项目及以上的 EPC 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2022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个月及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 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具有工程师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 B 证, 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 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与投标人签订 正式劳动合同 3 个月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 50MW 及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电气工程、机电 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 人(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4、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3.7 条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7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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