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玉川煤矿通勤车服务项目(3年)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煤矿距离薛家湾镇约35公里左右,服务车辆负责矿与镇区居住人员上下班接送及临时性接待、员工团建、体检等服务,乙方需提供45座大巴车1台、21座中巴车2台。为满足单位职工(含运行及常白班职工)工作需要,拟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通勤车专业化服务,服务含该型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2.1.2招标范围
黄玉川煤矿距离薛家湾镇区约35公里左右,服务车辆运行路线多为矿与镇区往返,负责矿与镇区居住人员上下班通勤接送,同时需满足矿员工团建、体检等临时性接待用车服务,临时服务费用按合同对应车型单价据实结算。各类车型实际使用数量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应满足甲方需求。乙方需提供经甲方认定,21座、45座以上中高档客车(宇通或金龙、新能源均可)3台,车龄5年以内、运行里程10万公里以内,车辆手续齐全、各项技术性能良好,无重大事故及安全隐患且符合交通法规的营运车辆,含该型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4名。并为服务车辆安装车载定位、身份识别系统服务,调度室应具有服务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实现员工能够实名制乘车,并能及时进行车辆上座率写实,为优化线路、调整车型提供依据,满足大数据统计需求。遇特殊情况服务车辆无法正常运行时,乙方必须有应急措施并安排好替代或应急车辆。
2.1.3服务期限(服务):
合同签订后3年。
2.1.4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须符合黄玉川煤矿相关服务验收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签订合同客车运输服务内容;2.合同中服务车辆不少于3台且至少有1台车为21座及以上;3.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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