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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智慧零碳电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浏览:1    
核心提示: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1 CPCECFD-HBDL-202
3-D12-01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新港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黄石新港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一期)项目8.04MW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3座光伏车棚的全部工程、车棚配套的15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全部工程、8套港口岸电的全部工程,130盏风光电智能路灯的购置安装工程。包含全部勘察设计(不含接入系统设计)、设备 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运输、储存照管(含甲供设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办理电力部门的相关手续(项目交接试验、单体调试及接网调试、国网公司相关部门监检、送电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的全部工作)还包括系统72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全套工程档案组卷归档、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
术资料等。
包含科技创新项目:完成“黄石新港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关键技术(智慧零碳方向)研究与示范应用”科研项目,探索黄石新港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写课题研究报告1份、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为主要专利权人)、发表论文1篇;科技创新项目名称为暂定,最终课题及成果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投标情况和承
包人商议决定。
 
要求于2023年
12月25日前全
容量并网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新港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一期)项目
EPC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为准。
10.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2.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且均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资质;
2.具有近3年(2020.9.1-2023.8.31)内累计完成过至少3个单体规模5MWp及以上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3个单体规模5MWp及以上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或1个单体规模100MWp及以上容量的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如有)、表征合同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至少1个单体规模5MWp及以上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或1个单体规模5MWp及以上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或100MWp及以上容量地面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提供证明材料)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 10月 19日至 2023年 10月 26日 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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