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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加娃一期)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浏览:1    
核心提示:光伏(加娃一期)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批光伏(加娃一期)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
  

光伏(加娃一期)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批光伏(加娃一期)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生效条款: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可研成果需通过雅江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备案;通过地方市级发改委备案同意实施。若项目未通过集团及地方发改委备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 加娃光伏一期电站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罗布沙光伏电站,线路长度约为25km,导线截面为2x400mm²。
 
招标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自建一条220千伏送出线路,线路长度约25km;取得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后,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可研、专题专项、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服务(含各类方案编制及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与电网调度的协调工作确保并网投运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监理外,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以上所有电气一次设施等相关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调试。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批(加娃一期)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
 
2.5 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可研、专题专项、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服务(含各类方案编制及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开工前各类审批等前期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专题报告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可研报告:完成工程地质勘查;取得路径协议;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电力系统、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通信工程、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编制、评审,取得国网西藏电力公司批复意见;取得项目前期相关文件。
 
(2)专题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可研阶段项目所必须的以下专题报告及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土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论证报告、征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征用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林草地植被恢复与保护方案、林草地征占手续通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批复文件。
 
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前所必须的以下专题报告及评审:环评报告、水保报告、林勘报告、草勘报告、社稳报告的编制、审查并负责通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批复文件。
 
(3)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施工图、竣工图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及工程需要。
 
(4)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进站线路及附件、电缆、电缆头附件、光缆及附件等,招标人另行规定的除外)、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所采购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
 
(5)22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线塔占地及补偿手续办理(永久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包括架空和电缆)、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电缆终端围栏、在线检测(耐张线夹X光探伤和视频监控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与电网调度的协调工作确保并网投运,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公路、输电线路、永久和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6)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负责相关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的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证书,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对本标段所有现场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配合并协调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等)的调试及试运行。
 
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线路走廊规划意见、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负责送出线路路径的设计、规划及许可审批等。
 
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负责分界点所有线路(回路)贯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①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单独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等级要求。
 
3.2.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或220千伏线路工程(累计线路长度须25km及以上)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②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或220千伏线路工程(累计线路长度须25km及以上)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服务范围页)。若投标人单独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要求。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或任命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或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设总”或“设计负责人”,未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2)近5年(2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或任命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或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资金统一管理,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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