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一期四台燃煤锅炉和汽轮机发电机组,四台机组额定发电总功率845兆瓦,供热能力760百万大卡/小时,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二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5型燃机、2台380.8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62.5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
2.3 标段划分: 北京热电厂2024年全厂治安保卫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负责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入口及物资仓库、厂内铁路区域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主要包括:电厂西门、东南门、西南门、东北门、西北门及一、二、三期、厂区铁路区域人员、车辆出入的安全与秩序管理;处置现场突发事件(如:上访、防汛、防火、交通、治安事件);负责看管物资仓库保护的安全监督;厂内道路交通疏导;治安应急预案的紧急处置和演练。负责全厂各大门、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监控中心的24小时的守卫执勤、治安巡逻、防盗、防破坏、反恐等各项保卫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所在地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有三个及以上安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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