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二期机组向东方海钾一期项目供热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湄洲湾电厂二期机组向东方海钾一期项目供热改造EPC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洲湾电厂与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钾)、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了供热协议,由湄洲湾电厂向东方海钾公 司提供工业用汽。本项目建设包含的主要内容:新增工业供汽管道,由湄洲湾电厂二期机组主厂房接至厂区东侧厂 界外0.5公里内的东方海钾公司,同时厂内新增除盐水管道、水泵及水泵改造;建设模式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EPC)模式。
2.2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莆田湄洲湾电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湄洲湾电厂二期机组向东方海钾一期项目供热改造EPC项目
2.5.1 招标范围:改造工程中所有系统的设计、工程建设、安装、施工、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
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及储存、改造设备(含移交、保管)、与原有相关联系统的接入、安装、质检、检测、试验 、调试(含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及DCS控制系统调试和逻辑修改,接入、组态及相关参数调整和测试等)、各 类热工及电气仪表、安全阀等的检定、试验及检验、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消缺、技术服务、性能试验和消防验 收、培训、配合、工程垃圾清运和最终交付生产、售后服务、正式标识牌(包括不限于阀门、盘台箱柜及本标段安 装范围内设备、管道、安全标识牌等)采购安装及介质名称和流向的标识等所有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内容。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10天,工期说明: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10天,工期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的次日 ,其中90天后完成供热热网商业运营,110天完成本工程所有项目。(因招标方机组运行,不具备接入运行系统的 项目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电厂二期机组向东方海钾一期项目供热改造EPC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或设计GC1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 至少满足以下一项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工业蒸汽管网EPC总承包业绩;(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 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机组容量或工业蒸汽管网EPC,投标
人须在“项目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合同及“项目业绩汇总表”中均未能体现机组容量或工业蒸汽管网EPC的 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至少满足以下一项要求:(1)至少具有1
个工业蒸汽管网EPC项目经理经验(须在简历表中体现);(2)至少具有1个火电厂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经 理经验(须在简历表中体现)。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0 17:00:00时至2023-10-25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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