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文化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HCGK-HD07(2023CGZXGKZB0081)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文化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8.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3万元 采购需求: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文化建设,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7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8在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华侨大学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联系方式:刘老师 0592-6167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592-5333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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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m-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