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2023-2025年度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2023-2025年度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车用柴油需供货单位供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车用柴油。
针对本项目供应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制定完整、详细的供油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需求总量:7200吨/2年(车用柴油0# 3200吨,车用柴油-35# 4000吨),具体加油时间根据需求单位实际需求而定。中标方按照需求单位实际需求,安排公路油罐车发运柴油至指定地点,具体加油站点如下:
1.新准线:海勒斯壕南、纳林川。
2.大准线:燕庄、丹洲营、天成、九苏木、外西沟、清水河、大红城、缸房夭、薛家湾、南坪。
3.准池线:八里铺、高家堡、卧厂。
4.新朔铁路运用段及其他有加油需求的站点。
国能新朔铁路机车、轨道车加油点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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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车类型 |
机车数量(台) |
主要加油地点 |
加油频次 |
1 |
内燃机车 |
19 |
运用段、南坪、海勒斯壕南、丹洲营 |
1次/月(运用段),6次/月(南坪、海勒斯壕南、丹洲营) |
2 |
轨道车 |
42 |
运用段、南坪、海勒斯壕南、丹洲营、清水河、大红城、外西沟、缸房夭、九苏木、天城、燕庄、八里铺、高家堡、卧厂、纳林川 |
供电轨道车29台,日常:1次/月,春、秋季集中修(4月和10月)大准线每个地点需送油2次;隧道打冰期间(本年11月至次年3月)大红城、清水河、外西沟需每月送油至少2次。通信轨道车1台,2次/月,运用段 大准轨道车8台,9次/月,运用段 新准轨道车2台,1次/月,海勒斯壕南 准池轨道车2台,2次/月,高家堡 |
3 |
接触网检测车 |
1 |
运用段 |
2次/月 |
4 |
通勤客车 |
1 |
运用段 |
1次/2月 |
5 |
钢轨打磨列车 |
2 |
运用段 |
3次/月 |
6 |
钢轨探伤车 |
1 |
运用段 |
2次/月 |
重点说明:供货方需安排公路罐车发运柴油至指定站点,在指定交货地配备专业储罐及加油车。新朔铁路所有加油点不允许存放油罐车,收到需求单位加油需求后,40分钟内到达加油地点进行加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丹洲营站区机务折返段、薛家湾运用车间只具备15吨以下油罐车的道路运输条件。每年4月16日至10月14日使用0#国标车用柴油,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使用-35#国标车用柴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若为经销企业的,须提供柴油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协议截止日期须在本招标项目约定截止日期(2025年10月)之后,须同时提供其柴油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柴油),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柴油)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单独签署的安全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6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须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3600吨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3600吨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