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华南师范大学采购微波消解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0GDG12169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微波消解仪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1)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签订合同且免税手续办结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说明:财务状况报告,一般还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说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各类税款的凭据,一般情况下包括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00、020-83527049;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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