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梁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2.2项目规模:10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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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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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梁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高家梁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家梁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要求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正常公开(不得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项通过生态环境部批复的50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能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并提供其主持编制的1份煤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近一年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业绩证明截图)。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24 14:00到2023-10-31 17:00。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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