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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5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
 一、   招标条件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10701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标段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

2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

2020-2023年,投标人具有1份无人机巡检相关业绩(合同买卖双方关键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体现关键信息页)

6.财务要求: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盖章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5 15:30到2023-11-03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15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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