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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3年度机上盖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工程技术(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工程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 2023年度机上盖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标包1:经济舱毛毯CZ202300800801;

标包2:公务舱盖毯CZ202300800802;

标包3:双面绒经济舱毛毯CZ20230080080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中标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经济舱毛毯

836753

23.5

19663695

2

2

公务舱盖毯

337126

42

14159292

2

具体采购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

双面绒经济舱毛毯

55063

4.5

247783.5

1

合计

34070771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投人可选择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多个包可同时兼中,但投标文件必须每个项目单独制作和递交,包1与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对应的中标子包中,份额占比70%;包1与包2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在对应的中标子包中份额占30%;包3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对应的中标子包中,份额占比100%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根据招标内容

如下表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15个日历日交货。

交货地点(如

序号

指定单位名称

指定单位收货

1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国际机场北一路空港三街运行指挥部

2

新疆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机场北区机供品楼

3

北京

北京盈泰隆航空服务

4

南航机供品库

9

湖北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机务一道(南航洗涤中心院内)勤务仓库

10

湖南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空港路南航货运出港营业厅

11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

12

三亚

海南三亚市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勤务楼

13

广西

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吴圩国际机场永安路321号南航保障区

14

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

15

上海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汇二路50号嘉民空港物流三期621库房

16

上海

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二路39号行政大楼C楼

17

西安

陕西咸阳市渭城区底张街道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一路南段安检口

18

贵州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中国南方航空综合保障区322室

19

重庆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临港大道6号重庆航空

20

珠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捷旅航空酒店对面背后勤务仓库

21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豪苑小区,勤务仓库

22

揭阳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工作区南航明轩雅苑综合楼一楼勤务仓库

23

郑州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河南公司飞机维修厂勤务保障室

24

广州

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机场北区横十二路勤务楼仓库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厂房租赁或购买合同、生产设备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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