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家渡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黔西市五里乡洪家渡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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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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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 |
范围:洪家渡发电厂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400V低压馈线柜整柜改造(不含外连母线),及现地智能配电监控系统搭建。详见招标文件。 改造工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工,质保期为2年。承包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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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家渡发电厂400V机组自用I、II、III段厂用电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同时满足三级及以上)”;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6 14:38到2023-11-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