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询价编号: POWERCHINA-0105010-230010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华中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 橡胶止水带,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方为中国水电五局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经理部,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矿区位于县城北东方向57-60°,距县城直线距离23.7千米,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矿体品质可达建筑石料矿业指标Ⅰ-Ⅱ级。开采总规模为7000万吨/年,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为45904.4万m³(125058.2万t),属大型矿床。本项目包含绿色矿山砂石加工系统、长胶廊道、码头陆域工程、码头水域工程,建设期两年。
2.1.1长胶廊道工程二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长胶廊道BC02段和BC03段设计、土建施工(不含跨越铁路段)。长胶廊道二标土建工程线路总长14.27km,其中架空廊道段长9232.72m,落地段廊道长1496.34m,埋地段长2597.11m,隧洞段长943.78m。廊道交叉穿越点共2处(长260m),均采用下穿埋地箱涵结构形式。本标段廊道经过蕲春县横车镇和彭思镇,全线经过S235省道、S308省道、G220国道、及彭余公路。
2.1.2码头陆域堆场工程,处于蕲春县西南部约20Km蕲春县彭思镇张滩村,临近长江,相距约800m。码头陆域堆场工程主要由场内道路工程、场内排水工程、土建结构工程、气膜结构工程、消防工程、带式输送机安装工程、给料机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组成,共布置6个大型砂石骨料料堆。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长胶廊道工程二标段及码头陆域堆场工程估算所需橡胶止水带数量。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橡胶止水带 | 300*8mm | 米 | 7000 |
说明 | 橡胶止水带为651型中埋式变形缝用止水带,拉伸强度为10兆帕,长度根据供货时需求计划要求供应,应符合《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2部分:止水带》GB18173.2-2014标准要求。 |
备注:1.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报价人需免费提供两台橡胶止水带连接用热熔机和相应数量的生胶片。
2.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工程结束(计划结束时间2024年7月,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供方须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交货。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2.6.1质量应符合《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2部分:止水带》GB18173.2-2014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外观质量:止水带中心孔偏差不允许超过壁厚设计值的1/3;止水带表面不允许有开裂、海绵状等缺陷;在1m长度范围内,止水带表面深度不大于2mm、面积不大于10mm²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等缺陷不得超过3处;尺寸公差:厚度极限偏差为0~+1.30mm,宽度极限偏差为±3%;橡胶止水带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所有标准执行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2.6.2 橡胶止水带到货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无质量证明资料、外观质量或规格尺寸不符合2.6.1要求的不予验收。到货橡胶止水带需取样送到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对该批次到货橡胶止水带予以验收和结算,如质量检测不合格则由卖方承担检测费用,卖方负责及时将不合格橡胶止水带清退出场,由于质量不合格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貮万元整)
2.8.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由中国水电五局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经理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中国水电五局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经理部提供2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四大国有银行)或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担保。
2.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满2个月后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4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8.4.1卖方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8.4.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8.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付款方式:
2.9.1结算: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
先货后款,按月办理对账挂账手续。对账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对账数量,于本月15日前开好发票到需方办理对账挂账手续。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交货单价。开票信息如下:
购买方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5804264E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