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安顺电厂2024年度砂石(两标段)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安顺电厂厂区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官镇太平堡村,负责安顺电厂运营管理工作。安顺电厂建设有4台300MW发电机组,装机1200MW。电厂首台机组1998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22年。电厂距贵阳市130公里,距安顺市29公里,距贵昆铁路黄桶站2公里,交通方便。材料名称:砂石;数量:45万吨;标段(包)划分:1标段标数量27万吨,占总招标量60%;2标段标数量18万吨,占总招标量40%。
2.1.2交货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官镇太平村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1.3交货期:本合同期限12个月(暂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通知24小时内运抵招标人现场。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砂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砂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砂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料(石灰石或碎石或砂石等)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8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矿源砂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送检单位须为本次投标砂石矿源单位)。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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