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风电有限公司余字148.5MW风电项目桥梁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30     浏览:0    
核心提示:风电有限公司余字148.5MW风电项目桥梁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余字148.
  

风电有限公司余字148.5MW风电项目桥梁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乾安)风电有限公司余字148.5MW风电项目桥梁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境内,距离松原市约55公里左右,距离长春市约200公里。位于东经124°02'~124°12',北纬45°09'~45°15',海拔高度约为129~133m,风电场场址地貌以盐碱地、其它草地为主,属未利用地本期建设风电规模148.5MW,本期安装45台单机容量3.3MW 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新建桥梁4座,施工便道及涵管铺设施工4条。

2.1.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建设桥梁4座,均为新建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Ⅱ级。其中中桥2座,桥长分别为65m与67m;小桥2桥长分别为11m与13m

本次设计桥梁宽度:洪字泡桥采用全宽8m、净宽7m;其余1座中桥及2桥梁均采用全宽6m、净宽5m。

本次设计桥梁结构类型: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小桥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

2)施工便道共4条:每条便道路宽4.5米,路基原材料选用土,路面选用砂砾,铺设涵管。

3)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桥梁施工、便道施工及便道拆除工作、临时征占地协调及赔偿工作等,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负责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手续办理费已包含在暂列金中。

5)具体施工做法以施工图为准,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施工):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2.1.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桥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桥梁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