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盐酸液碱年度单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盐酸液碱年度单价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本期厂区位于一期建设厂区的南侧预留场地内,拟建设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惠电盐酸液碱年度采购。盐酸采购数量:HCL≥31% 预估1980吨;液碱采购数量:浓度≥32% NaCl≤0.002% NaCO3≤0.06% 预估2200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内储存条件 |
计划年需求量[吨] |
交货地点 |
1 |
盐酸 |
HCL≥31% |
4个盐酸储存区,水处理2×50m3、工业废水1×20m3、精处理1×20m3、电解海水1×4m3,共计144m3 |
预估1980吨 |
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现场4个盐酸储存区 |
2 |
离子膜氢氧化钠 |
浓度≥32% NaCl≤0.002% NaCO3≤0.06% |
5个液碱储存区,水处理2×50m3、湿式电除尘1×20m3+1×15m3、工业废水1×20m3、精处理1×20m3、电解海水1×4m3,共计179m3 |
预估2200吨 |
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现场5个液碱储存区 |
2.2 交货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须包含盐酸)。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氢氧化钠和盐酸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单独的氢氧化钠和盐酸销售合同各一份视为1份合格业绩),且单份合同内氢氧化钠和盐酸供货量均在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盐酸和液碱)的化学成份检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时间应在2022年8月及以后)。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重型罐式货车(或重型罐式半挂车)2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同时提供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或买卖合同复印件。
(2)提供投标货物生产企业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3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