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矿用防爆装载机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用防爆装载机租赁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神东公司各矿井单位井下需使用矿用20和3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生产作业。由中标厂家提供矿用20和3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对服务车辆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大修、年检、维修配件材料供应和技术服务,保证矿井单位正常生产用车需求。
招标范围:本次矿用防爆装载机租赁项目招标,按照车辆折旧费、大修费、维护费、年检费四项内容确定服务费小时单价;招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对应服务费小时单价进行考核结算。
中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20和3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起底机)及服务期内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大修、年检、维修配件材料供应、故障排除、整车钣金喷漆、内饰整改。
招标人根据目前各矿井实际需求数量进行测算,预计需中标人提供33台矿用2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和54台矿用3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使用需求提供车辆,需要中标人补充车辆时,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车辆技术要求、数量和需求时间提供车辆。
中标人负责车辆日常检修维护及大修所需的油脂、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含防爆栅栏清洗液、玻璃清洗液、玻璃水、车内饰)的供应、运输、仓储及维护管理。备件储备数量必需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库存,提供的备件应是车辆原厂或与原厂同等质量的合格产品,产品应有合格证,防爆配件有煤安证,并在被服务单位备案。
中标人负责租赁服务所需的管理人员、维修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的配置、培训、管理。
服务期限:3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服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20型轮胎式防爆装载机服务期限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内,若服务金额达合同总价时合同终止;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协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1000万元且服务内容包含防爆装载机的租赁或维修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2023年8月1日前(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价合同,不能体现合同总价,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租赁或维修服务合同累计发生服务费用的甲方财务明细账,所提供的财务明细账需能体现服务发生明细及总费用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司)公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ZL20EFB和ZL30EFB轮胎式防爆装载机有效的煤安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