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内网存储数据安全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308)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内网存储数据安全扩容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内网存储数据安全扩容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自主可控云计算管理平台一套。详见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交货地点: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29号
2.3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具有至少2项存储设备相关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每项业绩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下载招标文件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