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2023年生产车辆(新能源车辆)购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港务2023年生产车辆(新能源车辆)购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2辆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suv),含办理津牌拍照,交强险、车船税、随车充电桩及贴膜脚垫后备箱垫。
2.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1.3.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乘用车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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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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