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站址中心位置为东经 110°14′5″、北纬 39°13′37″,东距G336国道5km,北距S204省道3km,南侧距神木市约47km,直线距榆林市约113km,站址内外均有已有乡村道路横贯,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本工程计划建设总容量直流侧为 118.44MWp,交流侧容量为 99.84MW,工程一次建成,光伏场区通过集电线路接入贾家梁光伏电站,再通过一回110kV送出线路送至110kV侯家梁变电站的110kV侧母线。
2.1.2招标范围:
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扩建、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主要包括设备采购、集电线路工程、贾家梁光伏电站升压站扩建工程、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工程、贾家梁光伏电站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等施工工程,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安全、职业健康、消防、性能试验、质检、各种检查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材料采购
1)本项目主变、SVG、GIS为甲供设备,其余所需的设备、材料均为乙供,其中二次设备、电缆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招标人设备技术规范书及当地电网公司接入的要求。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控制。
2)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甲供设备、乙供设备及材料)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3)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介于项目处于可研设计阶段、部分设备未确定等原因,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招标人、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4)因本项目接入贾家梁光伏电站,且贾家梁光伏电站已运营,投标人实际采购本施工范围内的一次及二次设备时,需根据国网相关要求,保持设备参数的匹配性。同时对升压站原有的高压开关柜改造及二次设备扩容时需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同时需满足发包人及国网相关技术标准。
5)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特殊天气期间等情况,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6)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现场施工范围
满足集电线路、贾家梁光伏电站升压站扩建、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贾家梁光伏电站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扩容工程等施工的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及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内所需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办公通讯、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工程;
2)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集电线路基础工程、贾家梁光伏电站升压站扩建基础工程、送出线路基础工程,及以上所涉及电缆沟道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3)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贾家梁光伏电站升压站扩建安装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对端间隔改造及联合调试工程、贾家梁光伏电站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工程、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以上工程所涉及接地系统、通信工程等安装及调试,所有单体、分系统、整体调试、试验,试运行工程,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及所有设备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4)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跨越(穿越)公路、铁路、河道,拆迁、改道、管涵防护等工程;
5)施工期各种施工措施,如施工降水、排水、冬雨季、高温施工等;
6)办理各种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设备及材料运输保险、施工设备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购买的其他保险、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购买的政策性保险等;
7)投标人需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采取必要的水保、环保措施,如撒草籽和绿网覆盖等,项目施工严格在手续办理范围内施工,不允许土方下压超出手续范围,施工范围超出手续办理范围外的,投标人需要提前进行手续补办,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措施,施工完成后超出手续办理范围外的植被恢复由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植被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罚款、行政刑事处罚。
8)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GA1800.5-2021)规定,进行太阳能发电企业反恐防范施工工作。
9)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看护保管,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10)对外墙涂料、景观、大门等影响外观效果及实际使用体验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前增加“定样”流程,材料进场前投标人应提供样块,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引起的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因材料定样过程周期较长,建议可提前开展,以避免施工时产生因提升品质导致的争议问题;
11)根据招标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最新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及项目消缺工作;
12)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招标人档案管理部门(整理资料需按照招标人资料管理最新规定,移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期完成整理、移交及归档);
13)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结算报审,并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1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 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办法》、《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 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以上若有新下发规定,按照新规执行),因执行上述文件所产生的的费用已包含投标报价中;
15)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的施工、试运行、验收、消缺、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3)手续办理范围及其他工程
完全负责施工范围内所需征地手续办理,钻跨越线路铁路、公路、河道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质量监督相关手续、保护定值、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水保、环保、安全、文物、消防等的验收,与水保、环保、国土、林业、国有林场、国网、政府、村民等进行相关协调、相关验收备案、协议签署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林木砍伐证的办理,本项目明确不能使用耕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违法使用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送出线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手续办理;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集电线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手续办理;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送出线路永久及临时占用林地、草地报告编制及批复手续;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集电线路永久及临时占用林地、草地报告编制及批复手续。
3)项目施工范围内施工所需的永久及临时占用林地及草地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同时包含所占国有林场手续办理)、项目施工范围内施工所需的永久征地及临时用地地表补偿(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拆迁、杆塔、林木、植被移植费、青苗、坟地、退耕还林、施工过程中管线损坏等)及手续办理,以及属于地方政府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与征地相关的费用均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完全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处理手续办理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与国土、林业、国有林场、政府、油气公司、村委会、村民等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包含村委会、村民)、地方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国土和林业卫片执法检查协调等。
5)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电力及通信线路路径所有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铁路、公路及河道跨越手续办理,因征地协调等原因引发设计、施工变更,投标人需及时补办上述手续,因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导致的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6)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范围内的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基建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委托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取得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修订审查意见,负责本项目与应急管理局、能监局、质监站、电网公司等对接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7)根据国网要求,委托第三方完成本项目暂态建模,含光伏电站涉网性能提升测试、光伏电站SVG建模与仿真、光伏电站逆变器建模与仿真、光伏电站等值建模及宽频振荡评估等工作。
8)接入对端间隔手续;
9)并网相关手续证件办理,根据各级电网公司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配合电网审图、验收;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国网购售电合同以及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及协调;办理其他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办理的咨询服务项目及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10)负责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监理、监测、相应阶段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等手续办理;
12)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环境保护监理(含2年的危废协议)、监测、相应阶段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等手续办理;
13)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计算、保护定值单审批,并完成备案等工作;
14)委托第三方编制电力二次安防的评估报告,完成光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等在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测评等级为优的等保测评报告,提交安全性检测报告和恢复性测试报告。
15)委托第三方进行电缆送检试验,出具检测报告;
16)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竣工验收,编制相应阶段报告、组织评审,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等手续办理;
17)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预评价、实施、竣工验收,编制相应阶段报告、组织评审,并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备案等手续办理;
18)并根据最新消防验收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消防检测、编制消防验收报告,进行消防验收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19)负责升压站至国网生产专用通信通道的开通租赁(1年期)、调试、维护费用(1年期);
20)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入网试验及相关报告编制(并网点电能质量测试、无功调节能力测试、功率特性测试、有功调节能力与功率变化率测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检测费用等内容);
21)根据《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的(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质量监督检查委托;
22)协调处理群体事件、阻工等问题;
23)办理本工程涉及,但未提及相关事项;
2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费、协调费、赔偿、补偿等全部费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尚需相关手续导致的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5)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升压站设备区土建工程2024年4月15日前完工;
2)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完工,于2024年07月20日前具备倒送电条件;
3)送出线路工程2024年06月20日前完工
4)对端间隔改造及调试工程2024年07月20日前完工
5)项目至我公司集中监控中心2024年07月30日前完工;
6)集电线路工程2024年07月25日前完工;
7)项目其余相关手续办理2024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1.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确保达标投产验收,满足招标人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或光伏电站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风电场或光伏电站1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各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担任风电场或光伏电站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1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各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按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执行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