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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1196-新垵村综合执法点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新垵村综合执法点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

项目概况

新垵村综合执法点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1196

项目名称:新垵村综合执法点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7381.23元

最高限价(如有):¥1247381.23元

采购需求:新垵村综合执法点建设工程,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2.2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许可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7)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磋商响应:

7.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1)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2)特别说明:

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③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0592-5333808,江小姐0592-6581288。

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253 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92-608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危小姐

电  话:0592-6080599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x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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