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10万千瓦光热电站场址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33km。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拟新建光热发电装机规模 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暂定镜场总采光面积不低于70.02万㎡,吸热器功率355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温度参数为290/565℃,配置储热规模2780MWht,等效储热时长12h,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
本项目100MW光热电站计划采用1回110kV线路就近接入思明变电站110kV低压侧,新建一个110kV间隔。本项目110kV送出线路包括两部分,一是由光热电站110kVGIS出口至临近光伏电站10万千瓦项目110kVGIS,单回线路长度约1.3km,全部采用电缆敷设,线路输送容量100MW,电缆截面采用1×630mm2;二是由临近光伏电站10万千瓦项目110kV 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至思明330kV变电站,新建一条单回110kV线路,将100MW光热和100MW光伏一起打捆送出,线路长度约 9.7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 9.2km.导线截面初拟选用 2×JL/GIA-240/30 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 0.5km,电缆截面初拟选用1600mm2。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为一台100MW光热发电专用汽轮发电机组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包含高、低压二级串联旁路系统等),包括设备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指导安装和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配合项目创优等。
2.1.3交货期:
2024年8月15日起设备陆续供货,地脚螺栓、预埋板等首批供应。
2024年9月30日全部供货完成。
2.1.4交货地点:青海海南州共和塔拉滩海南青豫直流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1)至少具有国内100MW等级及以上光热项目汽轮机的合同业绩1份;
(2)至少具有国内100MW等级及以上光热项目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