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南风电场60台机组和景峡西风电场32台机组质量监督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2座风电场,总计92台风机,景峡南风电场(60台机组)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部,距离哈密市180公里,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景峡西风电场(32台机组)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部,距离哈密市150公里,风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
2.1.2招标范围:
景峡南风电场60台海装2.0MW型风电机组出质保质量监督技术服务,其中包含功率曲线考核、机组运行数据分析、电控系统测试、叶片检查、传动链振动分析、齿轮箱内窥镜检查、油品检测、高强度螺栓无损检测、变桨轴承无损检测、主轴检验、塔筒垂直度检验等工作。
景峡西风电场32台联合动力UP6250-195型风电机组大部件失效分析,包含失效变桨轴承材质检测、变桨轴承拆解见证、机组认证及一致性评估、失效机组SCADA数据和PLC数据分析、失效机组故障记录数据分析、场址环境条件分析、场址载荷分析计算、场址载荷条件下变桨轴承强度校核、齿轮箱拆解见证、齿轮箱弹性支撑滑移分析、齿轮箱场址适应性评估、偏航齿轮磨损检测、偏航小齿断裂失效机组运行状态分析、偏航轴承及偏齿轮箱场址适应性评估、变桨轴承超声无损探伤等工作,具体服务项目及工作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为预估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服务周期内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月内完成。
2.1.4工期要求:接到业主通知后90天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颁布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风电机组质量监督或检测技术服务业绩合同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1、风电场风电机组大部件失效分析,2、出质保技术监督或检测服务各1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风电机组质量监督或检测技术服务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交付物(技术报告)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8名同时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双证人员,并且在证件作业范围和有效期内操作。同时须至少提供8名作业人员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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