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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浏览:0    
核心提示: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
 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新型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巩交公开【2023】11号。

2.3 项目概况:对该工程道路两侧高边坡进行削坡后增加防护和绿化,两侧边沟综合改造后增加盖板和人行道。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来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岗)工程(须出具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来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岗)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银行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

3.6.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6.2 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3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6.4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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