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新型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杜甫路(山河大道至白河桥)提升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巩交公开【2023】11号。
2.3 项目概况:对该工程道路两侧高边坡进行削坡后增加防护和绿化,两侧边沟综合改造后增加盖板和人行道。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来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岗)工程(须出具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来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岗)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银行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
3.6.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6.2 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3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6.4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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