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2 规 模:厂内铁路专用线包括卸煤站、工业站、东牵出线、西牵出线、岩峰线共22公里,机车三台(DF12两台、DF7一台)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3 标段划分:河北上安电厂2024-2026年度上安站至厂内卸车点燃料倒运服务;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厂内内燃机车的驾驶及日常服务与故障抢修等工作,服从铁路部门及电厂铁路办调度员协调指挥;
2)负责辅助厂内火车调度工作;
3)负责各矿点自备车辆巡检、保养、维修及各矿点车站发车申请审批工作;
4)负责自备车厂内日常检查、保养和临时故障处理;
5)日常运行报表的填写及统计;
6)异常现象及事件的分析报告;
7)保管好招标人提供的工器具;
8)招标人提供的室内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9)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
10)承担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可靠运行的策划、落实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铁路运输服务或铁路维修或铁路专业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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