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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3-1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XWT-2023-318开标时间:2023/11/10 9:15:00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ZXWT-2023-318 开标时间:2023/11/10 9:15:00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委托 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进行遴选,潜在供应商应在 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WT-2023-318

2.项目

3.预算金额:无

4.采购需求:

遴选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服务年限

遴选内容及要求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2年

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合同签订后,接到遴选单位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遴选单位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或资信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

8.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规定和国卫医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且营业执照具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的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布新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9.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具体详见遴选文件要求

四、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遴选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3.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缴交遴选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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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zx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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