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日照电厂2024-2026年度生产现场卫生清扫。
2.3 标段划分: 山东日照电厂2024-2026年度生产现场卫生清扫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期、二期生产现场进行卫生清扫,其范围包含生产区域内锅炉房、汽机房、网控楼、电除尘、脱硫吸收塔区域、脱硫电控楼、湿除尘、曝气风机房、氨站、各配电室、开关室、变频室、升压站、UPS间、蓄电池室、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室、空压机房、灰浆泵房、灰库区域、生物质制粉车间区域、海水升压泵房、补给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间(含再生系统有关区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厂房(含工业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区域)、供热首站、综合水泵房(含净水站区域)、加药间、取样间、软化水处理系统区域、增容水处理区域、制氢站、氨站相关区域、循环水泵房(含制氯设备区域)、水源地、各空调间、会议室等所有生产区域卫生清扫。集控室、控制室、休息室、会议室内部卫生保洁清理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生产区域卫生保洁项目业绩或主设备或辅助设备年度维护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如需)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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