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1)根据招标人的推煤接卸机械使用加油需求,由投标人用加油车配送至招标人煤场,对推煤接卸机具加油。(2)加油过程由经资质单位检验在合格期内的表计计量,投标人向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油品数量应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误差范围±0.3%以内,在每个结算周期综合误差应控制为0%。(3)根据季节环境温度,按招标人需求在冬季加#-10国标柴油,在极寒天气加#-20国标柴油,其余时段加#0柴油。(4)加注燃油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国标,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检。
2.3 标段划分: 左权电厂2024-2026年煤场推煤接卸机械柴油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中标后签订3年框架协议,服务期按三年期限执行,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招标人每年对投标人评价认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信守承若、信誉良好,则按照中标时的价格签订下年度合同。
2.6 招标范围:(1)根据招标人的推煤接卸机械使用加油需求,由投标人用加油车配送至招标人煤场,对推煤接卸机具加油。
(2)加油过程由经资质单位检验在合格期内的表计计量,投标人向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油品数量应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误差范围±0.3%以内,在每个结算周期综合误差应控制为0%。
(3)根据季节环境温度,按招标人需求在冬季加#-10国标柴油,在极寒天气加#-20国标柴油,其余时段加#0柴油。
(4)加注燃油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国标,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15万升以上的柴油的供货业绩1项及以上(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1)根据招标人的推煤接卸机械使用加油需求,由投标人用加油车配送至招标人煤场,对推煤接卸机具加油。(2)加油过程由经资质单位检验在合格期内的表计计量,投标人向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油品数量应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误差范围±0.3%以内,在每个结算周期综合误差应控制为0%。(3)根据季节环境温度,按招标人需求在冬季加#-10国标柴油,在极寒天气加#-20国标柴油,其余时段加#0柴油。(4)加注燃油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国标,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检。
2.3 标段划分: 左权电厂2024-2026年煤场推煤接卸机械柴油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中标后签订3年框架协议,服务期按三年期限执行,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招标人每年对投标人评价认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信守承若、信誉良好,则按照中标时的价格签订下年度合同。
2.6 招标范围:(1)根据招标人的推煤接卸机械使用加油需求,由投标人用加油车配送至招标人煤场,对推煤接卸机具加油。
(2)加油过程由经资质单位检验在合格期内的表计计量,投标人向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油品数量应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误差范围±0.3%以内,在每个结算周期综合误差应控制为0%。
(3)根据季节环境温度,按招标人需求在冬季加#-10国标柴油,在极寒天气加#-20国标柴油,其余时段加#0柴油。
(4)加注燃油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国标,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15万升以上的柴油的供货业绩1项及以上(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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