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务段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DWDSYS2023-1101
1. 招标条件
受北京电务段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北京电务段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电务段官内京哈线、京承线、京通线、京张高铁各站2010 型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北京电务段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JCBQ-1、JCBQ-2、JCBQ-3,
2.4 JCBQ-1:工程数量为:对京哈线8站、京承线23站、京通线31站、京张高铁3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JCBQ-2:工程数量为:对京张高铁23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JCBQ-3工程数量为:对京张高铁2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JCBQ-1、JCBQ-2、JCBQ-3资质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12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软件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2投标人不得存在:
(1)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7)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投标资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提出投标
3.4上述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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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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