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厂址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常州电厂一期工程东侧侧扩建端场地。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6月底完成3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2025年8月底完成4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
2.1.2招标范围:
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的两台机组18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备,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等。
2.1.3交货期(货物):
3号机柴油发电机组于2024年08月31日前交货,4号机柴油发电机组于2024年10月31日前交货,交货地点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现场。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1800kW)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柴油发动机的官方授权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