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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治安FK防范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治安FK防范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项目法人的自有资金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治安FK防范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项目法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境内,紧邻已建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地处华东电网负荷中心,至安吉县城公路里程25km,至杭州、上海、南京三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80km、175km、180km,地理位置优越。本电站安装6台单机容量350MW的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总装机容量2100MW,设计平均年发电量24.35亿度,平均年抽水耗电量32.47亿度。本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已于2022年6月30日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现已转入生产运行阶段。

2.2招标范围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治安FK防范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周界及主要出入口、大坝区域(上水库、下水库)、厂房区域、地面开关站、建设管理营地等部位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的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相关配套土建工程等;并负责完成与电站现有相关系统的接入与整合;负责治安FK防范工程整体验收与备案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人力防范系统建设包括:为电站执勤人员配置人力防范执勤装备,含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对讲机、防毒面具、防暴棍、防暴盾牌、防暴钢叉、防暴脚叉、防爆毯、安检仪等。

(2)实体防范系统建设包括:在周界及主要出入口、大坝区域(上水库、下水库)、厂房区域、地面开关站、建设管理营地、其他建筑等部位的相关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相关配套土建工程等,主要有门卫值班房、警示标志标牌、防护网、围栏、围墙、金属门、电动升降柱、防撞隔离栏、防撞墩、实体屏障、机动车减速带和“限速”标志、探照灯及强光照明等,安防监控中心的建筑装修工程。此外,还包含其他备品及应急工器具等。

(3)电子防范系统建设包括:在大坝区域(上水库、下水库)、厂房区域、地面开关站、建设管理营地、其他建筑、周界及主要出入口等部位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广播系统、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便携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授时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等系统的建设工作,包括上述系统的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4)与电站现有相关系统的接入与整合:①负责完成治安FK防范系统与地方公安机关接警中心、三峡建工抽水蓄能业务管理平台、生产区工业电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水淹厂房系统、厂内通信系统、厂用电系统等的接入工作;②负责与电站现有的坝区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生产区和办公区)、车辆管理系统、建设管理营地机房环境监测系统的接入与整合工作。

(5)整体验收与备案工作:负责完成并通过治安FK防范系统的等保测评;系统建设完成后负责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与备案等。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1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通过完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安防工程项目业绩(须含电子安防工作内容,提供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担任过不少于1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安防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最近6 个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担任过不少于1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最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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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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