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技术咨询分公司2023年度第三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涵盖2023-2024国电电力所属西北区域集中式光伏项目所需组件设备采购。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预估采购总容量为600MW,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单片组件容量Wp) |
采购容量(MW) |
项目单位 |
备注 |
标段1 |
西北区域集中式光伏项目Ⅰ组件框架采购 |
P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50Wp及以上光伏组件 |
300 (预估) |
国电电力所属项目单位 |
具体详见各标段的第五章供货要求 |
标段2 |
西北区域集中式光伏项目Ⅱ组件框架采购 |
P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50Wp及以上光伏组件 |
300 (预估) |
国电电力所属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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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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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是标段2的内容,招标范围是 西北区域集中式光伏项目Ⅱ组件框架采购所需的P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5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具体详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技术咨询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实际执行容量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的预估总容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交货期:签订具体项目执行合同后 45 日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以中标人和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双方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50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或单晶双玻)光伏组件2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