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九江市建设监理 受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委托,拟对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度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JJS2023-101。
二、招标项目: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度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年)
三、最高限价: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为148.6万元/二年。
四、招标项目简介:服务期2年,为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度仓储及分拣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二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组织和所属人员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提供上述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9.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供应商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采购人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供应商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 九、本公告在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平台、江西省九江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采 购 地 联 系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