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救护消防大队现有各种救援车辆57辆,包含福特全顺救护车、南京依维柯救护车、奔驰消防车、奔驰登高平台消防车、豪沃消防车、日产消防车、应急电源车、多功能器材保障车、应急照明车、宿营车、炊事车、淋浴车、涡喷消防车、卫星通讯指挥车、排涝净水车、抢险车、叉车、紧急避险救援车,消防灭火机器人、洗涤车等20种车型。为保障救援车辆正常使用,需要专业化单位提供长期维修保养服务。
采购范围:神东救护消防大队所属各单位的救援车辆维修:分布于特勤中队、上湾中队、布尔台中队、保德中队、锦界中队、三道沟中队、东胜中队、青龙寺中队、塔然高勒中队等救护中队。维修项目主要是救援车辆及配套设备的故障维修、损坏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修及保养。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付款方式:招标人提供委托维修项目明细,维修结束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救援类车辆(包括救护车(运兵车)、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应急电源车、器材保障车、应急照明车、宿营车、炊事车、淋浴车、卫星通讯指挥车、排水车、抢险车、消防灭火机器人、洗涤车中任意一种)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个月),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