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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电厂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及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7     浏览:1    
核心提示:山东德州电厂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及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1. 招标条件本
 山东德州电厂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及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德州电厂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及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2.2.1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目前德州厂区一二三期排水采用合流制,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后一起排出厂外,依据相关国家、地方环保政策标准,结合电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要求和厂内实际用排水情况,生活污水须处理后回用。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厂区内生活用水给水管路修复、新增生活污水管路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总量拟定40m3/h。通过工艺路线比选,确定了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MBR”工艺,按照“截污治理、分区收集、统一处理”的原则”,一二期生产区生活污水及厂前区污水利用原有污水管网系统,对现有污水管网系统进行修复和部分管段新建,将污水输送至厂区东南侧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三期生产区生活污水采用新敷设污水管道收集至厂区东南侧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集水井,经后续污水处理工艺进行统一处理。

2.2.2全厂雨水系统综合治理:目前德州电厂雨水排水系统完善,个别雨水支管区域存在积水现象,现有合流制排水管网虽满足全厂雨水排放需求,但雨污混排不符合德州电厂的排污许可证和环评的相关要求。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厂区内部分雨水管网修复、生产废水管路改造及收集监测、燃煤废水管路改造及收集等。需将原先接入合流制管网的生产废水和燃煤废水改造后,封堵接口,对现有雨水篦子及检查井进行清淤梳理,完善原系统排水能力,实现雨污分流。

2.3 标段划分: 德州电厂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及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电厂厂区内。

2.5 计划工期: 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计划2024年10月30日完工;全厂雨水系统综合治理:计划2024年10月30日完工。

2.6 招标范围:

2.6.1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

工程全套设备、材料;并承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含场地平整、原有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原有系统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连接、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道路、地坪、7S等。

2.6.2全厂雨水系统综合治理:

工程全套设备、材料;并承担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含场地平整、原有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原有系统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雨水管网改造、生产废水管网改造、生产废水收集与监测、燃煤废水的收集与管网改造、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连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已完工的生活污水、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业绩各1项(可1个合同包含2项内容)。需提供业绩合同等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相关文件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社保证明。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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