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河南汝南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213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河南汝南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河南汝南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位于驻马店市汝南县宿鸭湖街道孙屯村建设。储能部分拟建规模100MW/2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考虑到电站运行模式,本储能电站运行方案拟定20年设计年限,按“少人值班”的原则设计。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工程为三峡能源河南汝南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设计施工,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10kV升压站、储能系统、站内线路、110kV送出工程及对端站间隔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储能设备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储能系统、站内线路、110kV 送出工程及对端站间隔改造(包括悟颖变);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及相关手续;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2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25日开工,2024年3月31日前首批并网,2024年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计划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项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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