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号锅炉省煤器及电除尘输灰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在2023年12月进行,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暂定2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21-QT-02401 |
锅炉省煤器及电除尘输灰系统升级改造 |
负责对2号锅炉省煤器及电除尘一、二电场输灰系统进行改造,2号锅炉省煤器与电除尘第一、二电场输灰由原3根输灰母管改为2根输灰母管到灰库,输灰管道安装伴汽管道,负责2号锅炉省煤器及电除尘一、二电场输灰系统改造项目配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勘查设计,原有设备拆除,异动设备的恢复等。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省煤器及电除尘输灰系统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1项火电机组输灰系统改造或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17 15:22到2023-11-23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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