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
2.2 项目规模:一标段200MW,二标段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暂定于2023年11月开工,2024年6月底全部光伏单元并网,最终投产时间与电网接入系统保持同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或监理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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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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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一标段:20万千瓦) |
东区2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工程建安施工、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场内检修道路等工程施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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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二标段:20万千瓦) |
西区2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工程建安施工、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场内检修道路等工程施工。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一标段:20万千瓦)】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项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施工(或EPC或PC施工)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施工(二标段:20万千瓦)】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项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施工(或EPC或PC施工)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0 09:00到2023-11-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