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2022年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2023年1月17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2023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2月#1机组投产,2026年3月#2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30km,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
检测范围包括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厂、内外的全部土建桩基工程,并包含铁路(含翻车机)、危化品危废品仓库、厂前区、灰场、与鄂州电厂的接口改造及新建还建等工程范围的土建桩基工程等。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3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资格要求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3 资格要求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境内单机容量600MW 或1项境内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的桩基检测已完工项目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完工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否则视为无)。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机容量 600MW 或以上火力发电工程的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和项目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 : 00 : 00至2023年12月06日16 : 00 : 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 : 00 : 00至2023年12月06日16 : 00 :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