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厂区及(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实训楼区域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承担厂区门卫管理、厂区安保巡逻、监控室监控、收发室、伏项目施工基地门卫管理、施工区域安保巡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国际国内航线船舶停靠值勤、一级安保及厂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三项保安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8日15:00起至2023年11月25日17:00止。